聚焦新股体制改革研讨会七大观点 破发是重大成果
2010-02-01 10:08:40 作者: 来源:证券日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新股发行改革达到阶段性目标
对于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成效,各方均予以了肯定。
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表示,去年以新股发行为契机,实时进行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从半年的实践来看,总体上取得了阶段上的目标。
第一,新股市场化定价的程度提高;第二,网上发行的冻结资金减少;第三,向有意愿的个人投资者倾斜,个人投资者中签的户数得到提高;第四,新股首日上市涨幅降低;第五,市场参与主体履责尽责逐步清晰,主承销商的意识增强,询价对象更加注重研究公司的资本面,提高自己的判断能力,公众投资者也更加明晰融资的风险。总体来看,这个阶段的改革是达到了我们阶段性的目标。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黄湘平表示,2009年新股上市的首日涨幅与2008年相比大幅下降,新股上市首日炒作的行为得到了显著的抑制,较之2008年的涨幅均值同比下降了42.24%。
他说,自新股发行工作重启到2009年底,共有110个IPO项目完成了首发工作。通过发行体制改革实施前后的新股询价与申购业务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和比较,从行业治理管理角度来看,可以得出一个判断,就是我国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和成果,主要体现在:第一,市场化得以更加完善,股票价格发行功能得到优化;第二,新股上市首日下降,盲目炒作行为得到抑制。
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表示,在中小板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之后,截至1月20日,中小板就有64家发行上市,改革前是51家发行上市,通过数据比较,结果表明取消IPO市盈率上限管制后,一级市场基本上实现了平稳运行,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四项主要近期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较好,成效显著,初步达成了改革的预期目标。一是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定价基准开始接轨,新股上市首日爆炒现象开始出现变化;二是大量资金囤积一级市场申购新股的状况显著改观,中小投资者中签机会增加;三是网上网下发行执行情况比较好,绝大部分机构投资者实现了真实报价。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副院长廖理表示,在实践中看到,基本上监管部门对于新股发行的价格干预很少,或者基本上没有进行任何的干预,这是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变化。
个人投资者毛智伟表示,现在的方案还是比较合理的,一方面效率高而且方便,还有一个就是机构报价时它的主要考虑点还是考虑公司的成长性和盈利水平,机构要考虑三个月以后的市场环境,所以个人认为还是比较合理的。
中金公司董事总经理丁玮表示,这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是非常成功的,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得到这么好的效果应该是很难得的。现在有些不同的声音,不管合理正确与否,都是可以理解的。学界、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人、中介机构等市场参与者都应该对这次改革的成果持积极的态度。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表示,要充分肯定发行定价市场化改革的成果。这次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改革的最大进步在于它通过市场化发行,把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股价的差异拉近了。
国泰君安总裁陈耿表示,股发行体制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询价对象网下真实报价,体现市场价格发现功能;二是新股上市首日涨幅大幅下降;三是缓解巨额资金申购新股的状况;四是网上中签率明显上升,提高中小投资者参与程度;五是新股发行动态市盈率与市场平均估值水平趋近。
“经过市场的检验,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后的IPO发行在优化市场价格发现功能、促使市场参与各方主体归位尽责、提高中小投资者参与程度、缓解巨额资金申购新股状况等方面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兼顾了发行人、主承销商和投资者的诉求。”陈耿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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