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长宁地方税务开门红

2010-03-02 10:04:38 作者: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新华网四川频道3月2日电(钟运江 王旭)2009年度最后一个征期刚结束,长宁县第三税务所便制订有效措施,迅速开展辖区内2009年度地方税收结算工作。截止2月末,对有经营行为的行政事业单位和未在地税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工商企业结算已全面完成,共结算纳税户48户,补交地方税费115万元,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结算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力争年度结算率达100%。1月底前,重点对有经营行为的行政事业单位和未在地税机企业关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工商企业进行结算,并计划于5月中旬完成对所有纳税户的结算。二是统一政策标准,做到税收公平。在结算中统一政策执行口径,对纳税人有异议的问题提交所务会议决定,结算后有补交税费的纳税户经所长签字,限期缴纳。三是搞好纳税服务,规范纳税行为。在结算工作中,对涉及新的税收法规和纳税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作讲解;对在结算中发现的税收管理不规范行为,税务机关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和完善;对纳税人在年度所得税汇算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其在汇算期内自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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